帕拉尼克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所有出版过的中文译本我在大学时候就都看过了。神奇的是尽管他写的大部分都是小说,我最喜欢的一本却是他的非虚构作品《比虚构更离奇》,这本书让我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光怪陆离的人和事情,最近某些豆瓣小组里的帖子也让我产生了这种感觉……

喜欢帕拉尼克不仅是因为他作品的猎奇性,还因为他的写法很有画面感,章节转换如同电影镜头转场,节奏感强烈。看完一本小说就像看完了一部电影。在网上你可以找到他过去写过的一些写作建议 当时我就记下了这些建议,尽量在自己写作的时候能遵循他的原则,离别礼物算是我在往他那个方向靠吧,我自己也很喜欢黑色幽默的故事,而且写不太来悲剧。按照他说的,我把角色“想”改成了“做”,通过动作来体现角色的想法。不同的人物说话方式应该有他们的个人特色,在XX说的同时加上角色的表情或动作,而不仅仅是他说,她说,它说。

正是因为看过简洁版的写作建议,所以我对这本《帕拉尼克谈写作》没有抱太大期待,我猜到他其实对小说写作没有一个系统的讲解。不像其他作家会告诉你如何选择题材、塑造人物、打磨语言,他的建议围绕着如何把作品写得像电影,内容很琐碎,穿插着他的个人经历。我以为他父亲的故事已经很传奇了,没想到这本书里又有新的猎奇故事,我怀疑他们家族基因就是那么的疯狂。

写作建议没有获得太多,但他再次在书里写了很多让人发笑的小故事,这才是我买这本书的最大价值哈哈哈哈哈。


结笔之际,一位读者给我寄来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一项研究结果。人们总是从《科学美国人》上剪下这些东西寄给我。但这项研究关注的是人们在对话中如何交流。研究发现,在人们理解的信息中,约有83%是由肢体语言、声调和说话音量来传递的。而人们实际所说的话语所传递的信息只有17%。
有人会争辩说如今的观众都被音乐视频什么的弄愚笨了,但我一定要说,现今的观众是有史以来最见多识广的。与历史上任何一个阶段的人相较,我们现代人听到的故事更多,接触到的讲故事的方式也更加多样。
其目的都是构建一种适合角色的口头禅。在一部关于安迪·沃霍尔的纪录片中,他说自己的人生座右铭是“那又怎样”。无论发生了什么,无论是好是坏,只要想着“那又怎样”,他都能淡然处之。斯嘉丽·奥哈拉挂在嘴边的则是“明天再说吧”。从这个意义上说,口头禅也是一种写作技巧。

斯蒂芬·金的故事是金姆·里基茨讲给我听的。华盛顿大学书店的活动结束后,我们曾一起前往贝尔敦。她边喝啤酒边告诉我,她正在拓展业务,为诸如微软和星巴克这样的公司策划演讲活动。我本来想搭车回酒店,但金姆冰雪聪明又幽默风趣,在讲史蒂芬·金的故事前,她还给我讲了艾尔·弗兰肯的故事,从中我了解到华盛顿大学现在要求参加作者见面会的人必须要买书的缘由。因为艾尔·弗兰肯的到来,华盛顿大学凯恩厅八百多个座位座无虚席,艾尔·弗兰肯的每一句话都会把学生逗得哈哈大笑。观众们不用掏一分门票钱,但当晚的活动结束时,弗兰肯售出的书仅有八本。

依据新政策,从今以后,参加见面会者必须购书。

金姆说,为了承办斯蒂芬·金的签售会,她不得不同意他那些例行要求。她得雇几个保镖,还要找一个能容纳五千人的场地。每个观众可以带三件物品,请金先生亲笔签名。这场活动将大约持续八个小时,在整个过程中,必须有人站在签名桌旁,用冰袋压着金的肩膀。

这一天到了,金姆举着冰袋,将其压在金有毛病的肩膀上。场地选在位于国会山的市政厅,它最早是座教堂,现已改为俗用。从那里看,西雅图市中心的美景令人叹为观止。大厅里满满当当坐了五千人,其中大部分是年轻人,所有人都已做好准备,等上几个小时也要拿到三个签名。

金坐下来开始签名。而金姆就站在那儿,举着冰袋压在他那烦人的肩膀上。要签够一万五千本才算完,签了还不到一百本的时候,金姆说金抬头看着她问:“你能给我一些创可贴吗?” 金给她看了看签字的那只手,拇指和食指上的皮肤因为马拉松般漫长的图书签售已结出厚厚的老茧。手上的老茧对于作家而言,就如同开花的耳朵之于多次摔打的摔跤手一样寻常。这些老茧虽然像剑龙皮肤上的鳞片那般厚,却已经开裂了。

“我的手流血了。”金说。他给她看了看沾染在钢笔上的新鲜血渍,一本书的扉页上也留下了半个血指纹,这本书的主人是个年轻人,他正在等着作家签名。他的书被这位伟大作家兼故事讲述者鲜活的血液玷污了,但他没有丝毫的不悦。

金姆正想走开去找创可贴,但为时已晚。排在后面的人已听到了他俩的对话,喊道:“这不公平!”“金先生都把血留在他的书里了,那他也必须给我的书里留点血!” 经他这么一喊,大厅里的每个人都听到了。愤怒的尖叫声充斥于空旷的大厅,因为五千名可怕的粉丝每个人都要求给自己配点名人血液。愤怒的回声响彻拱顶。当金问她“你能救救我吗”时,金姆几乎无法听到他的声音。

金姆一边用冰袋压着他的肩膀,一边说道:“他们可是你的读者……我也只能按合同办事。” 金只得回去继续签名。一边签一边流血。金姆一直陪着他,当大家看到并没有送来创可贴时,抗议之声也逐渐平息。五千人,每人三样物品。金姆告诉我活动持续了八个小时,但金还是完成了所有签名,每本书里都蹭上了他的血迹。活动结束时,他已虚弱不堪,保镖们不得不架着他回到他的林肯城市豪华轿车中。

即便如此,当车子驶出活动场地送他去酒店的时候,灾难还没有结束。

一群因人满为患而被拒于门外的人跳上自己的车,对金的林肯轿车实施围追堵截。这些书迷撞毁了林肯轿车——只是为了有一个面见自己喜爱的作家的机会。

如果你想要创造出一个让读者对其中角色无可挑剔的故事,记着在开始前就让故事中的母亲或者父亲翘辫子。
不要为了讨人欢心而写作,要为被人铭记而写作。

这意味着你不能使用一些抽象的度量方式。不要再写什么“六英尺高的男人”了。相反,在描述一个人的身高时,你必须参考你笔下的角色或叙述者会怎么看待一个身高六英尺的男人。角色可能会说“这个男人太高了,亲都亲不到”或者“这个男人在教堂里下跪时,就如她父亲一般高”。你也不能简单地把温度描述为“一百度”,或是“长达五十英里的旅途”。所有标准化的度量方式都使你无法从角色的角度出发去描述世界。

所以,不要再说“五岁的女孩”。不要再说“七点钟”。也不要再说“两吨重的卡车”。

有一次去英国巡回售书时,我在行李箱里装了两千份培根味儿的纸香片。这些方形卡纸上印着培根纹理的图案,看起来就像一片片培根,还在散发着培根气味的油里浸过。纸香片的一端有一根细绳,它们可以挂在汽车后视镜上。海关人员打开我的行李箱看到这些时,眼睛都看直了。因为行李箱实在没有空间,我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带。当参加伦敦读书会的两千人到场时,我给他们每个人发了一份纸香片。他们打开包装,摩挲着。很快,整个大厅弥漫着煎培根的气味。

那天晚上,我给他们读了《涮火锅》,讲述的是一群年轻的徒步旅行者去泡天然温泉的故事。故事缓慢推进,直至某天晚上,叙述者走出屋外,闻到了煮肉的气味。纵观历史,这样的危险是存在的——醉酒之人不慎滑入泉水池中,等发现泉水滚烫的时候已为时晚矣。真实的案例分析着实令人揪心,在我详述了几个事例后,便建立了先例,即一旦叙述者闻到了培根的气味,一切为时太晚。那时,礼堂里充斥着烹饪培根的气味。在明白故事中的培根味儿预示着什么之前,人们还在用纸香片擦手擦脸闹着玩呢。

彼得教我说,解决方法是使用第一人称,但是要“忘‘我’”。要让你的摄像机总是对准别处,去描绘其他角色。叙述者务必要少提及自己。这正是“使徒”小说如此畅销的原因。在像《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样的书中,叙述者大多数时候都在描述另一个更有趣的人物。尼克是盖茨比的使徒,正如《搏击俱乐部》中的叙述者是泰勒·德登的使徒一样。每个叙述者都起到了陪衬的作用——想想华生医生滔滔不绝地讲述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因为一位英雄人物讲述自己的故事会显得没劲透顶,也会令人生厌。

如果《花花女郎》能买下我的这篇故事,再买九十九个故事的话,我就能买得起一套豪华公寓了。

我想说的是人们衡量各种东西,如金钱、实力、时间、重量等的方式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一个城市与另一个城市之间的距离并不是以多少英里计算的,而是以广播里放了多少首歌曲来衡量的。两百磅并非两百磅,而是指健身房里没人摸过的哑铃,这听起来就像某个石中剑的笑话,直至某一天,一个陌生人把哑铃从架子上拿下来,开始进行单臂划船的哑铃训练。

所以,如果你是我的学生,我会告诉你,写作时要听从你的身体的指引。你要注意你的手是如何通过杯子的重量去判断杯中还剩下多少咖啡的。不要只是让读者的眼睛和思想感知到你所讲述的故事,而是要让他们的皮肤、鼻子、内脏,甚至脚底板都对你所讲述的故事产生共鸣。

一个故事创意因此而生。很多家庭中,父母总是不得已要出差很长时间……那么,家里的猫爬进行李箱这个故事怎么样?这位要出发的旅客登上了一架飞往欧洲的夜间航班,飞机落地时,他发现了妻子发的信息或是语音留言,说是猫不见了。他不由得心惊肉跳。到了酒店后,他迟迟不敢打开箱子。心爱的猫很有可能就在箱子里。他不想面对它是死是活这一局面。

这个故事引发了我的共鸣,因为它证明了“薛定谔的猫”这一哲学悖论。你们可以自行查证。

猫的故事足够撑起整个故事——结局可能是男人在锁着的行李箱旁痛哭流涕,或是脸颊紧紧地贴在箱子上,或是万念俱灰地轻抚着箱子。或者,他发现了已经死去的猫,但他不忍心告诉妻子,只给她打电话说猫不在箱子里,它一定还在家里。或是……?

这种总结可能比较适用于喜剧,因为在喜剧中,总是要通过不断否定戏剧性情节去制造笑料。但即使是最好笑的笑话,也是有赖于先制造紧张气氛,然后迅速化解紧张的过程的。有时,需要很长的铺垫蓄势,其中充满着权力反转,例如:

一个商人抵达宾馆,登记入住。他打开房间内的小冰箱,给自己倒了杯苏格兰威士忌,然后拨通了三陪服务的电话。有人接了电话,说道“你好”,他打断了对方。因为怕自己下一秒会失去勇气,他迅速要求道:“听着,给我派你们最强壮、皮肤最黝黑的大种马,还有最精瘦、最白嫩的呆瓜过来。我要看黑家伙干白家伙,再看白家伙干黑家伙。然后呢,我要一起搞他们俩。你听明白了没有?能做到吗?”几秒停顿后,传来一个礼貌又熟悉的声音:“先生,这里是前台。如需拨打外线,请您在号码前加拨‘9’……”

如果你是我的学生,我会给你讲个笑话。我会问你:“你会如何称呼开飞机的黑人?” 叫我说,我会吼道:“飞行员!去你妈的种族主义者!” 我们所认为的幽默源自对紧张感的快速缓解。一开始,你以为我会说些招人讨厌的话。结果我没有。事实上,我将矛头反过来指向了你。这就是典型的权力反转。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如果你是我的学生,我强烈建议你去找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保证能瞬间制造出紧张气氛,引发读者对作品的争论。

每当你否认某种可能性的时候,你同时也在创造一种可能性。这种表达貌似在否认某事,实则是引入了某种危险。例如:

这艘船永不会沉。

鲑鱼罐头应该是安全的。

请不要再提丹尼尔谋杀案了。我们又不会走那条路。

我做了无数场巡回售书,不知从哪站起,我开始对这项活动深感厌恶。一次次在酒店度过不眠之夜,一次次搭乘早班飞机,一次次吃着机场的快餐,我开始对我要见的那些人心生怨恨。你问我解决方案?我坚信一点,实际行动可以扭转消极的念头,所以,在亚利桑那州的菲尼克斯,我请当地的图书推介员在一家克莱尔商店门前把车停下来,进去买了好几袋镶着水钻的王冠和头饰。

图书推介活动中,对于作者而言,有两个问题最为棘手:如何鼓励读者提问;当问题纷至沓来之时,如何叫停。我的解决方案是,每问一个问题就奖励一个头饰。一瞬间,问题如连环炮般被抛了出来。很显然,我手中的奖品数目有限,所以,问到我手里只剩最后一顶王冠时,提问环节自然就结束了。最棒的是,我自己玩得也很开心。我不能一边讨厌和憎恶别人,又一边送给他们可爱的皇冠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这种给予的行为重塑了我的想法。

你瞧,秘诀就是骗着自己玩得开心。无论你是辗转于二十个城市去做图书推介,还是在家洗盘子,都要想方设法去热爱你的工作。事实上,诺拉·艾芙隆告诉过我一句佛教箴言,那是我在大学读过她的作品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与她见面。在兰登书屋于科尼亚克餐厅举行的一场喧闹的聚会上,她说:“如果连洗盘子都不能让你快乐,那就没有什么事能让你快乐了。” Nora Ephron 诺拉·艾芙隆诺拉·艾芙隆 如果连洗盘子都不能让你快乐,那就没有什么事能让你快乐了。

读者纷纷写信告诉我,他们都戴着我送的头饰去上学。于是,我的奖品发展为签了我名字的残肢断臂,而后是鲜艳的沙滩球。在匹兹堡市为《地狱派对》做签售时,作家斯图尔特·奥南给了我十块正常大小的糖果。当晚,我把这些糖果撒到了观众席。这与单纯的演讲简直是天壤之别。使出吃奶的劲把东西扔出去,感觉太过瘾了。于是,我买了一大袋又一大袋的糖果,向人们投掷。看着一个士力架棒飞过上千名观众的头顶,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最终只能落在其中一位的手中,笑话或故事以这种演讲方式得以传递,简直妙不可言! 这招立竿见影。我又爱上了图书宣传活动。整个冬天,我都忙于各种组织筹划和运输道具,譬如打好气的性爱娃娃、企鹅玩偶、巨大的充气大脑模型宣传品等。说老实话,我可是斥了巨资。每逢大型活动,我在道具、奖品和运输上的花费都在一万美元左右。但我想请诸位举手示意一下,有多少人从未参加过某位作家的巡回售书活动?不出意外,大多数人都是第一次参加。所以,为了给大家与众不同的初次体验,所有的手忙脚乱也都值了。

说到汤姆组织的诵读会,一个残酷的夜晚跃入我的脑海。在一个体育主题酒吧里,在弹球机和电视转播足球比赛的噪声中,我们轮流站在台球桌上大声读出我们的故事。那些酒徒的声音压过了我们的声音。有一位叫科丽的作家,可爱的小科丽,她戴着酒瓶底般厚的眼镜。讲到她的侄子死于青少年白血病时,她浑身颤抖,眼泪顺着她长满雀斑的脸颊滚落下来。醉汉们对着电视机大喊大叫,对此毫无察觉。那都是一些电子扑克和啤酒的爱好者。他们对我们在台球桌上精心上演的情感大戏不屑一顾。

轮到我时,我读了一个短篇,讲的是服务员在给有钱客人上菜前往食物里撒尿的故事,这个故事后来也成了《搏击俱乐部》第十章的内容。听到最后时,有人调低了电视机音量。玩弹球机的人也都停了下来。你让我说什么好呢?一个关于尿和屁的粗俗故事却赢得了他们的心。他们认真地听着,听够了便哈哈大笑起来。

几年前,亲爱的托德·道蒂,当今最棒的图书推广人,他的助手决定重返大学攻读电视剧本创作硕士学位。那个年轻人进入了哥伦比亚大学,第一天上课的时候,他就给托德发了一张该课程指定教材的照片。

书名吗?《恰克·帕拉尼克的写作建议》。书中是我曾经为丹尼斯·维德迈尔的网站——热潮——写的一些文章。几年前,该网站对我的关注令我深感惶恐,我希望写一些引导用户去关注写作技巧本身的内容。我总共写了三十多篇文章,网站还为这些文章设置了防火墙,方便订阅用户阅读。大家都没怎么赚到钱。不管怎样,文章早已对外开放了。这所大学把它们下载下来,打印成册,给它们加了我自己绝不会想要的书名和封面,并向使用它们的学生收费。

这可不是什么俄罗斯盗版网站,这可是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如果有人想要从纽约联合广场的巴诺书店买我的书或者萨尔曼·鲁西迪的书,他们都得去收银台处要。是的,就像小杂货店里出售的香烟一样。因为稍不留神,我的书就会失窃。萨尔曼的书会被带到公共卫生间,塞进抽水马桶里。巴诺书店对那些顺手牵羊的人已经忍无可忍,对疏通堵塞的厕所更是深恶痛绝,所以,我们的书就去了柜台后面。
地图绘制员会在他们绘制的地图上创建虚拟城镇。如果他们发现另一发行来源的地图中也有这个虚拟城镇的话,他们就会判定这是一份仿制品,可以诉诸法律。知道这一点后,你也可以在作品中植入一个独一无二的名称或短语,搜索的时候,它会与你的作品一起出现在各个网站上。只需点击一下,所有非法拷贝便无处遁形。这个诀窍是传奇作家帕克·赫尔贝比教我的。

道格拉斯·库普兰是《X一代》以及其他许多好书的作者,是他告诉我有关酒店衣橱的事。平板电视出现之前,酒店的电视机都藏在假衣橱里。它都成了酒店业的行话,我的经纪人有一次甚至对我说,“衣橱”是法语单词,意思是“藏电视机的地方”。库普兰暗示我,它们还有一个更为隐秘的用途。这些衣橱永远不会连到天花板,但对于大多数酒店服务员来说还是太高了,于是她们就懒得去清扫其顶部区域。结果,每一位巡回售书的作家,在收到书稿或是自行出版的回忆录时,或者是在接下来的几周内收到太大或太重而无法装进行李箱的东西时,都会将这些善意的礼物藏在酒店房间的衣橱顶部。这总比把它们扔进垃圾桶要好一些。

在库普兰的敦促下,我查看了衣橱顶部。上面满是灰尘,有价格不菲的画册,有手工编织的毛衣。各式各样献给那些文学界名人的好东西,就那样被遗弃于漫漫的巡售旅途中,就像从法老墓里挖掘出的结满蜘蛛网的古董。

在波特兰第一公理会教堂举行的签售会结束了,人群散尽,一名年轻男子走上前来,拿出一些拍立得的照片。他把照片扔在我面前的桌子上,大部分照片中都是在睡觉的老年男子。还有一些青年女性,都是面容枯槁的样子。她们摆着姿势,双眼紧闭,身体倒向一边,脑袋靠在白色的胶合板上。他解释说,他在一家很火的成人书店上班。他们准备了一台拍立得相机,可以随时拍下那些禁止入内的人的照片。为了让我明白,他扔给我一张拍立得照片,照片上的男子穿着风衣,三十来岁的样子,面带着微笑。然而,在他笑意盈盈的脸部下方,用记号笔写着“尝味者”几个大字。

此人看起来跟我认识的软件工程师和游戏设计师有百分之五十的相似性。他有可能是帮我送过信的邮递员,也有可能是银行的部门经理。

最后排队的那名男子解释道,此人被拉进了黑名单,因为店员们经常发现他趴在色情游戏厅的地上舔地板。

孩子……可别说我没提醒过你。

我问道:“这些睡着的人是怎么回事呢?”我指的是那些耷拉着脑袋、双眼紧闭的老年男子和青年女性。

“他们不是睡着了。”最后排队的那名男子告诉我,“换班的时候,我们需要回去检查游戏厅里所有的电影亭,我找到他们后,就给他们拍了照。”他补充道,“在我叫救护车之前。” 仔细一看,那些人面色苍白,脑袋耷拉着。他们斜靠着的白色的胶合板是墙或隔板。

排除男子说:“这些人都死了。”老年男性是自慰时心脏病发作或突发中风。坐在色情电影亭里的年轻女子都是性工作者,她们给自己注射毒品,结果过量了。照片很多,他在长长的桌子对面把它们摆成一排又一排。他满是自豪地告诉我,洛杉矶的一家画廊邀请他展出这些照片。这样的一排照片,如果出现在与视线齐平的墙上,势必能被围个水泄不通。

那一夜之后,我在多伦多的一家查普特斯书店做演讲。我讲了拍立得的故事,人群中有个年轻女子喊道:“你说的是东北桑迪街三十二号的范特西吗?”的确是。群情振奋。她又喊道:“我认识那个家伙。我在那里负责打扫精液!”她解释说,她是加拿大人,没有正式工作,这是她唯一能找到的活儿。

世界真是小到不可思议啊。估计到我后半辈子闭上眼睛时,都还能看到那些死去的面孔吧。

在旧金山,最后排队的人都排到了卡斯特罗剧院的舞台上。那是一个穿着西装的金发男人,看起来很正常。但很快,他就失常了。他把老二露了出来。裤子拉链都还没拉开,他就把它给拽了出来。就在我给排在他前面的人书上签个名的工夫,最后的那个人就迅速褪光了自己的衣物,从鞋子到领带,脱得一干二净。他赤条条地厉声呵斥我:“你以为就你古怪?来,给签个名!”说着,就把他那疲软无力的粉红色老二啪的一声摔在了桌子上。

首先,典型的美国畅销书籍中总是会描述三种主要角色。第一种角色一般是循规蹈矩、腼腆随和、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好孩子。第二种角色大多截然相反:他离经叛道,恃强凌弱,喜欢破坏规则,虽骄横无礼,却总是能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第三种角色往往安安静静,有思想深度,他会充当叙述者,把故事讲给读者。

悲观消极的角色会选择某种方式自杀。

离经叛道的角色会以某种方式被处死。

有思想深度的见证者终会将自己剥离故事情节,他因亲眼见证其他两种角色的命运而变得更加睿智,并做好准备向全世界讲述这个发人深省的故事。

上学的时候,我和朋友们一起吃摇头丸,到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温哥华去泡吧。不过是在温哥华世界博览会前,当时不需花多少钱,格兰维尔街上有许多廉价旅馆。我们当时还是一群叽叽喳喳的孩子,兴奋得睡不着觉,大家围坐在黑暗的酒店房间里,七嘴八舌地讲述着有生以来所经历的最为离奇的事。有一位我上大学三年级时才认识的朋友叫弗朗茨,他说起那年夏天父母送他去打工的事,打工的对象是家人的朋友。他家住在蒙大拿州的比尤特,但他们把他送到了向西四百英里远的一家花店工作。他和店主住在一起,有一天天还没亮,他们就将货车装满鲜花,在黑暗中出发了。

他们的车队驶进了沙漠,那是一片荒漠,到处都是沙子和山艾树,他们的车最后开到了一条铁路岔线处。没有火车,从黑暗中只能隐隐约约地看到铁轨。他们就那样等着。曙光照亮地平线时,一列美国铁路客运列车出现了。火车停在了他们的货车旁,弗朗茨的老板命他的员工装饰火车。他们将鲜花挂满火车两侧,在火车头上挂上花环。火车上的乘客睡眼惺忪,对于火车晚点牢骚满腹,他们大声发泄自己的不满,弗朗茨只能耸耸肩作为回应。

这时,一列汽车车队到达了现场。一名风笛手爬到火车头的顶部,在第一束阳光的照耀下,开始吹奏起风笛,四面八方都是沙子。沙漠里早晚极其寒冷,白天却酷热难耐,人们已然忘记了这一切。新娘从另一辆车中走出来,新郎也走了出来,原来这是一场婚礼。弗朗茨给大家分发花束和胸花。参加婚礼的一行人在牧师的陪同下爬上了火车头,和风笛手站在一起,婚礼就开始了。

新娘和新郎接吻的那一刻,弗朗茨和他的同事们就开始摘除火车上的花。那对新婚夫妇驾车离去。车队紧随其后,火车也开始向圣路易斯方向驶去。

我们在一个简陋的旅馆里,大家都因磕了药而神志恍惚,听到这个故事我呆若木鸡。不光是因为服了摇头丸,而是以为这是弗朗茨的恶作剧,有点搞过了头。他讲述的那场婚礼发生在十年前,而我才认识弗朗茨几个月。我知道那场婚礼的日期,因为我也在场。那是我父亲的第二次婚礼,他是想要做给我母亲看,想要故意气她,我母亲自离婚后就没有再婚。当时我还是个孩子,穿着休闲牛仔套装(自行查阅)——当时也还是个孩子的弗朗茨把白色玫瑰花别在我衣服的翻领上,嘹亮的风笛声响彻广袤平坦、寒冷彻骨的大地。

数年之后,他竟成了我在俄勒冈大学最要好的朋友之一。这种概率有多大?这不仅仅是我自己的故事。它还是诱饵或种子,诱使人们讲出更多令人惊掉下巴的故事。

最后修改:2023 年 02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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